評議會的功能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評議會,簡稱「評議會」,是城大學生會 內負責立法及監察的機關,就如本港的立法局一樣。立法方面,評議會負責草擬法律條文來規範各屬會的運作;同 時亦會對一些舊有的制度加以審核。當發現會章有過時或出現 漏洞的地方,評議會便有責任對會章作出修訂,以增強學生會 會章的完整性和確保同學的利益不受損害。 監察方面,評議會每年都會審批學生會各屬會(如幹事會)的 工作計劃和財政預算,以及年終的工作報告和財政報告等等, 以監察其運作。 掌握財政大權亦是評議會監察學生會的機制之一。學生會每年 收取的會費,必須提交評議會釐訂加幅;而添置固定資產如影 印機及電腦等也需通過評議會的審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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